原标题:黄石市阳新区“五里湖”涉黑团伙四名成员被判刑
5月29日,由柯某君(已判刑)欧阳某良、张某权、明某胡、牟星南等领导的“五里湖”黑案四人一审被判刑。
经过审理,发现欧阳慕良等四人长期接受以柯慕军为首的黑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安排,并多次参与该组织活动。其中,欧阳慕良参与了两起公共场所的武装斗殴,造成3人轻伤、1人轻伤和1人受伤。张谋权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造成三人轻伤,一人轻伤。在明朝,一只老虎在公共场所聚集了许多人,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邢某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
欧阳慕良和黑社会组织的其他四名成员是该组织的一般参与者。他们的行为分别构成了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聚众斗殴罪和聚众斗殴罪。欧阳慕良等四人自愿认罪,接受处罚,并可能依法从轻处罚。欧阳慕良、张慕全、明牟沪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赔偿受害人损失。他们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邢参与寻衅滋事案时不满18岁。他来到案件现场后,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他很坦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张谋权有犯罪记录,将酌情从重处罚。据此,黄石市阳信一审法院判处欧阳慕良等四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至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至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