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松溪:小砖窑改造抚平城郊生态“伤痕”
司法网讯(记者张通讯员林道光、)日前,非法占用林地取土制砖的被告人姜某等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他们占领了被毁的林地,并重新植树,占地18.37亩。
松溪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它是以“白马里劳雷吉贡银壁长溪”的美丽景色命名的,在古代,这条河两岸有许多乔松。然而,也有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非法砖厂,它们非法占用大量农业用地,如郊区的“伤疤”,消耗大量能源,排放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当地生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松溪县政府制定了《砖厂整治规划》,逐步取缔非法砖厂。县检察院以整治县内\”小砖窑\”为契机,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携手共进,为蓝天而战。2019年初,分管医院的副检察长带领民警实地走访,获取了近年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砖厂档案,并逐一梳理了全县非法砖厂的成立时间、生产规模、人员情况、排污情况及周边环境,从中发现了15条“小砖窑”线索。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承包方检察机关发现三家砖厂非法占用农用地,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其中姜某等人2008年至2018年未办理林地征用占用手续。他们从河东乡河东村的“豆子岭”山田里拿土来做砖。经评估,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19.4亩。线索立即被转移到县森林公安局备案,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调查和证据收集。
2019年12月,案件调查结束,案件移交审查和起诉。审判期间,办案检察官向三名嫌疑人解释了案情,敦促他们自愿认罪,承认并惩罚,签署承诺书,并重新种植被占用和毁坏的林地。
对12家尚未达到备案标准的机制砖厂,松溪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检察监督意见,采取了“小砖窑”清理场地、设备和产品等措施,并按规定落实到位。迄今为止,已有12家砖厂被依法查封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