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规定,行政处罚法|后悔并想补救…能做些什么来减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对公职人员行政处分的法律。根据规定,哪些情况可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分?让我们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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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行政处分的违法行为;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
(三)举报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退还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
(王伟,艺术设计邢婷婷,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