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李忠,安徽淮南CPPCC原主席,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党籍
根据6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的消息,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淮南市前主席李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李忠违反政治纪律,私自携带政治问题严重的书刊入境,进行组织审查;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行安排的;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情况,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人员利益的;违反诚信纪律,收受礼品、馈赠,报销其他单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回报的;违反群众纪律,与涉及黑与恶的人长期接触,积极为他们的平台创造动力,充当涉及黑与恶的“关系网络”;违反生活纪律;纵容亲属利用职权转移利益和交易权钱,涉嫌贪污受贿。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李忠丧失了理想信念,缺乏纪律性和法律意识,不道德,家庭作风恶劣,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违法职务,涉嫌贪污受贿。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或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李忠党籍;取消他们按规定享受的待遇;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李忠简历
李忠,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四川资阳人,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4年3月至1978年10月,知青在寿县双门县被释放
1978.10—1982.08在安徽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
1982.08—1985.03淮南市委组织部干部干事兼副科长
1985.03—1988.06淮南化肥厂党委副书记
1988.06—1990.03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0.03—1991.03淮南市科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1.03—1996.03淮南八公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6.03—1998.01淮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8.01—2008.01淮南市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01—2008.05淮南市委秘书长
2008.05—2013.01淮南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3.01—2018.01淮南CPPCC董事长
2018.01-2019.08变更无提名
2019年8月退休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