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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定西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杜辉珍获刑11年半

原甘肃省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因收受贿赂65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根据陇西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账号,2020年6月24日,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

原甘肃省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因收受贿赂65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

根据陇西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账号,2020年6月24日,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原定西市公安局副局长杜收受贿赂、滥用职权一案。被告人杜·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

经审理,本院认定被告人杜·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要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657万元,数额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共计124万元。他们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应当一并处罚。有些罪行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杜有索贿情节,应予严惩。鉴于被告人杜到庭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主动解释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存在坦白情节;那些在法庭上认罪或忏悔的人可能会被依法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杜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本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泸西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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