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确保香港的长期稳定和长期繁荣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日前公布。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香港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体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决心和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这将遏制、预防和遏制相关犯罪行为,更好地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确保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和稳定。
「这是一条对香港有利的法律,肯定会为香港带来良好的管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说:“香港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符合宪法、香港基本法、现行国家安全法和刑法,有充分和坚实的法律基础。立法符合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现代法治原则,符合国际公认的国家安全属于中央政府的原则,符合香港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香港的现实。”
针对反华乱港势力诬告法律破坏“一国两制”,干涉香港司法独立的言论,张文显表示,“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国家安全属于中央政府的权力。中央政府对国家安全负有最终和根本的责任,必须享有和行使一切必要的权力。根据法律草案,香港特区主要负责维护国家安全,绝大多数案件由香港特区处理。只有极少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不能有效行使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中央机关行使。相反,这是对香港司法制度的大力支持,也是对香港广大市民合法权利的切实保障。它不会损害或损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源认为,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源于对国家安全面临的大局、国际秩序新特点和香港现实的总体判断。为了解决香港面临的国家安全的实际问题,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利益,弥补制度的不足,中央政府决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早日恢复香港的稳定。
在回答有关人权保护的一些疑问时,韩大源说,法律草案坚持保护人权的原则,这将更好地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时应尊重和保护人权,坚持法治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是维护人权的基础。这项法例将有助香港尽快恢复法治,从而更好地保障香港市民的权利和自由。此外,从草案说明中可以看出,该法明确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和刑罚,旨在实现对犯罪行为的精确打击,这些规定可以消除人们不必要的担忧。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焦宏昌表示,从草案说明可以看出,该法既包括犯罪和处罚,也包括案件管辖权、法律适用和程序,以及相关机构和职责,既有实体法,也有程序法。组织法的内容是科学的;该法着重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体制缺陷和“短处”等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此外,在草拟这项法律的过程中,我听取了香港行政长官和有关主要官员、香港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全国政协委员和香港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尽量发挥草拟过程的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