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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私藏军用弹药 内蒙古退休厅官获刑5年

原标题:受贿,藏有军用弹药内蒙古退休厅官员被判处5年监禁 兴安盟6月25日电(记者张)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5日宣布,原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肖建平…

原标题:受贿,藏有军用弹药内蒙古退休厅官员被判处5年监禁

兴安盟6月25日电(记者张)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25日宣布,原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肖建平因受贿罪、走私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肖建平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肖建平,1955年出生,内蒙古通辽人,他的仕途从未离开过通辽。曾任通辽市克左后旗副旗手、旗手,通辽市政府秘书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3年6月,肖建平被任命为内蒙古民族大学副校长,后来成为该校党委副书记。2015年5月,肖建平退休。

2019年10月14日,内蒙古纪委监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已退休4年的肖建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19年,被告人肖建平利用其担任副旗手、克孜勒盟前秘书长、通辽市政府秘书长、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主任、内蒙古民族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以上。在担任克左后旗旗手期间,他从别人那里收到一箱手枪子弹,并把它们存放在办公室里。退休后,他躲在家里,被搜查、找到并拘留。经检查,缴获的21发子弹是军用弹药。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肖建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身份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构成受贿罪;被告人肖建平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持有21发军用弹药,构成持有弹药罪,应与数罪并罚。

最终,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肖建平收受贿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他因持有弹药罪被判处刑事拘留3个月;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肖建平的非法收入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拘留机关依法处置了21件军用违禁弹药。(结束)

责任编辑: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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