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企业进入广西”的主要优惠政策被集中介绍
日前,广西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围绕建设广西自由贸易区、面向东盟的金融门户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出了一系列重在土地、税收、金融、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使进入广西的中央企业受益匪浅。
广西自贸区贡献激励政策有足够的含金量
去年8月,广西(中国)自由贸易区成立,占地119.99平方公里,涵盖南宁、钦州港和崇左。
广西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对进入该地区的企业给予优惠和奖励,体现优先和特殊支持。2019年底,广西形成了“广西三十大自由贸易区”政策,重点关注改革重点、产业发展、财税金融、投资激励、人才引进、生产与城市一体化等。,支持各地区加快建设。
《广西自由贸易三十条》实现了“三个第一”:第一,广西首次出台了贡献激励政策。如果企业缴纳税费并为当地经济做出贡献,他们可以享受奖励并与当地政府分享财政贡献;第二,广西首次出台了跨境产业链支持政策。只要国内外企业在广西制造业产业链中布局重要环节,带动服务环节聚集在广西,当地经济贡献就可以与企业共享;第三,广西首次系统出台总部经济支持政策,确定两个以上具有集中投资、销售、统计、纳税等功能的子公司可以享受总部优惠政策。
30财政政策“硬支持”
6月8日,广西正式颁布《加快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若干措施》,启动30项金融“硬支持”,加快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30项财政“硬支持”包括实际支持,如结算激励、改革激励、创新激励、商业补贴和费用补贴。其中,特许金融机构结算奖励6000万元,金融后台服务机构结算奖励2000万元,并给予优惠电价支持政策。新增金融机构结算奖励1000万元,股权投资机构和金融技术机构结算奖励500万元。同时,对特许金融机构和面向东盟的证券期货服务基地给予办公场所费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这些机构的主导作用,促进优质资源的集聚和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加快广西区域金融体系建设,为金融服务创新奠定基础。加快西部新海陆空通道一系列政策、奖励、折扣和双倍折扣的建设
为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西部新海陆通道总体规划》,广西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支持西部新海陆通道建设。文件包括《关于金融支持西部新海陆通道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广西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修订版)》、《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海铁联运干线运营改善实施方案(2019-2020)》等政策措施
《加快广西西部新海陆通道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支持物流企业引进和培育。如果全球200强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广西注册子公司,并参与北部湾港口国际航线运营一年,将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对在北部湾经济区新注册并经注册区、市发改委认定的班轮、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和多式联运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对纳入西鲁海新通道广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库的重点物流园区建设运营企业和入驻企业,参加西鲁海新通道招商展示活动的展位费和专项安装费按不超过实际项目金额70%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主编:于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