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二级督察伊利·哈穆·阿布拉蒂因严重违法被“双开”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称,最近,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原自治区交通厅二级督察员艾力哈穆·阿布莱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艾力汉姆·阿布拉蒂对党不忠,不诚实,外表不同,阳与阴相反;反对组织审查,销毁和隐瞒证据;违反八项中央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接待的;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品,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情况,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利益的;与他人的非法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以利哈姆·阿布拉蒂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涉嫌收受贿赂等犯罪,在中共十八大后仍未收敛或停止,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开除艾力汉姆·阿布拉蒂党籍;由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没收其非法收入;他将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伊利哈姆·阿布拉蒂简历
伊利哈姆·阿布莱蒂,男,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1961年8月出生,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4年12月至1988年8月,任自治区交通厅政治部官员;
1988年8月至1991年3月,他是自治区交通厅人事安全司的一名官员;
1991年3月至1994年3月,任自治区交通厅团委专职官员;
1994年3月至1997年2月,任自治区交通厅劳动工资司副司长;
1997年2月至2001年4月,新疆交通技术学校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自治区交通厅组织了人事厅副厅长;
2003年5月至2006年4月,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2006年4月至2015年11月,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2015年11月至2019年2月,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兼局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自治区交通厅副巡视员;
2019年6月,自治区交通厅二级督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