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技板块再融资制度规则集中
本报记者文继聪报道,7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学技术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标志着市场关注的科学技术委员会再融资办法的发布。
科技厅《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由七章九十三条组成,主要包括: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将采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再融资方式;第二,精简和优化发行条件。区分向非特定对象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对不同的证券品种设定不同的再融资条件;三是明确发行和上市审查及登记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期为2个月,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期为15个工作日,设立了简单的“小而快”融资程序;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针对性地披露行业特征、业务模式、公司治理等。,并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员、科研资金投入等信息;五是对发行承销做出特别规定,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锁定期、转换期、转换价格和交易方式做出特别安排;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加大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力度。
在这个科技股再融资系统中,设计了一个简单的向特定目标发行股票的程序。对于科技板块运行规范的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在最近一年年末向特定目标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简易程序申请后,保荐机构出具明确、肯定的验证意见的,不再进行审计查询,出具审计意见,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将在收到本所审计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注册的决定。
考虑到科技板块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2019年度股东大会,为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融资功能,对2020年简易程序的适用要求进行了调整。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申请简易程序。
同一天,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科技板再融资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发行和承销的审计准则、审计程序和业务要求。
同日发布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审核问答》。
这些规则与科学技术委员会再融资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了科学技术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完整规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