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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通报3起土地资源管理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邵阳报道了三个典型的土地资源管理不善的案例 日前,邵阳市纪委举报了三起典型的土地资源管理不力的案件。 1.新邵县原国土资源局在申报项目用地时违反程序,弄虚作假。…

邵阳报道了三个典型的土地资源管理不善的案例

日前,邵阳市纪委举报了三起典型的土地资源管理不力的案件。

1.新邵县原国土资源局在申报项目用地时违反程序,弄虚作假。2016年12月,新邵县一个炼锑建设用地项目搬迁后,原新邵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申报工作中违反审批程序规定,提交了一份未经省级部门备案的工艺图。存在审批信息不真实的问题,即虚假申报项目区域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欺诈行为。2020年6月,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乔被政务院记大过,时任建设用地单位负责人欧阳、彭玉生被政务院警告。

2.隆回县石门乡国土资源中心和华门街道办事处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不严。2013年至2019年,原石门乡国土资源中心未能严格监督执法,未能依法处理环保砖厂非法占地问题。2019年至2020年,华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处理环保砖厂非法占地案件时执法不严,未按要求移交公安机关调查。2020年7月,石门乡国土资源中心原主任刘树昌、华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二中队执法人员被立案审查,隆回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大队队长马乐成、华门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尹被训诫。

3.新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回龙寺镇人民政府未能及时将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从2017年12月到2020年,新宁县的一家砖厂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出现了非法使用土地的问题。在办案过程中,新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大队未能将砖厂非法占用土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回龙寺镇人民政府在砖厂违法用地执法整改过程中,未能按照规定的整改时限将砖厂违法用地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2020年7月,对新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大队工作人员王敏波和回龙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张武进行了诫勉。(邵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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