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澄清25个支持干部的虚假报道
“经调查核实,反映孟同志利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的职务之便介入工程招标,违反规定变更和取消中标候选人等情况,现予以澄清……”近日,武宣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在县政府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召开干部会议,澄清孟反映的问题。
会后,由衷地感叹孟:“现在我放心了,感谢组织帮我澄清了我的名字。今后,我会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做得更好!”
今年以来,来宾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做好虚假举报投诉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开展澄清虚假举报和控告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法规、纪律和法律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澄清虚假举报和控告工作,消除负面影响,明确支持保护干部主动承担责任。截至6月底,来宾市已澄清25起诬告,25名被控诬告的党员干部已被公开澄清。
南四乡纪委书记秦润斌对澄清名字的意义有切身体会。今年年初,群众举报秦润斌2015年4月利用其在兴宾区启东镇担任农业副乡长的职务,挪用上级拨付的抗旱资金4万元。兴宾区纪委监督委员会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是不真实的。当时,兴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油卡的形式将抗旱资金发放到乡镇,并以3万元的价格送到启东镇,由财务人员收取作为抗旱用油。6月29日,兴宾区纪委监事会以书面澄清的方式向秦润斌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单位党委负责人和相关机构人事部门。
“我欢迎群众的监督。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他有嫌疑,他怎么能把手电筒照在别人身上呢?幸运的是,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了姓名,我一定会履行我的职责,尽我的职责。”秦润斌说道。
来宾市纪委结合《意见》、自治区纪委的相关要求和当地实际,下发了《来宾市纪委关于开展澄清虚假举报和控告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了澄清虚假举报和控告工作。加强责任落实,明确投诉举报部门牵头抓总量,按照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的主要原则开展澄清工作。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的规定,准确评估准适用条件下的风险,并以书面、亲自、会议、通知等方式进行澄清。同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办完手续,不出差错,既保证严格监督执法,又保证澄清问题,维护受诬告影响的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和正确对待群众监督。
据了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澄清虚假举报和控告工作,并予以充分肯定和认可。特别是被诬告的党员干部,表示今后会更加信任和依靠组织,敢于承担责任,在工作中勇于实践。澄清这个名字在全市大多数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跟踪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实行准确的判断和评价,及时澄清诬告问题,澄清被诬告的党员干部的姓名,鼓励和支持他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追究诬告责任,制定法律,营造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来宾市纪委表示。(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宁永明、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