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已立案查处提价等37起违法行为
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20日电(记者孙)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20日表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编造和传播防疫产品和民生商品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7月16日至7月19日,共立案调查37起(包括哄抬物价、明码标价等35起违法案件)。
他还表示,今后,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国家价格法规和新疆《关于在COVID-19中识别防治肺炎期间涨价违法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将违法市场主体列入异常名单,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美文回应目前乌鲁木齐市在生活物资的价格监测管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赵雅敏 摄
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三次报道了乌鲁木齐市COVID-19肺炎疫情及防控工作。他在会上说,为确保疫情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近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队伍,加强对日常生活用品价格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据报道,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价格收集,检查,巡逻和警告,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商品价格稳定。首先,每天在一个批发市场、三个批发零售市场和六个正常的经营者中收集40种蔬菜、水果和肉类、鸡蛋和家禽的价格信息。二是要详细了解流通商品的购买渠道、商品储备、销售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要求经营者明码标价,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三是将当天收集的价格信息与前一天和7月15日的价格指数进行对比分析。数据显示,7月19日,批发环节的30种蔬菜价格是前一天的一半以上,各环节的蔬菜、肉类、家禽和鸡蛋价格呈现稳定下降趋势。
钟还表示,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快速便捷解决渠道”,完善了上下联动的快速处理机制,严格查处了群众投诉价格上涨事件,密切关注口罩、酒类等防疫用品和蔬菜、粮食、油、肉、禽、蛋、奶等民生商品的价格动态,及时受理价格投诉和举报。所有员工都被派去快速处理关于价格和其他方面的投诉和报告。在最近4天(7月16日至19日),12315个投诉和报告中心收到的879个不同类型的投诉和报告被指定处理,627个涉及价格类别的投诉和报告也被提交处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