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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查处六起编造和传播涉疫情谣言信息典型案例

原标题: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查处了6起编造和传播疫情信息的典型案件 资料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消息 近日,新疆出现新确诊的COVID-19肺炎病例和无症…

原标题: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查处了6起编造和传播疫情信息的典型案件

资料来源:天山网

天山网消息

近日,新疆出现新确诊的COVID-19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再次触动了全国人民的心灵。对此,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迅速部署,各族人民积极响应,兄弟省市争相抗击疫情。然而,一些网民通过互联网捏造和传播疫情谣言,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自治区公安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和惩治互联网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相关谣言和人员进行了查处。

案例一:喀什地区网民刘、邹等四人编造并传播疫情信息

2020年7月17日,有网友举报刘(女,汉族,27岁,户籍:江苏省徐州市)、邹(男,汉族,41岁,户籍:喀什市,喀什市)、黄(男,壮族,34岁,户籍: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邹(男,汉族),经核实,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刘、童依法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二:克拉玛依市网民牟星编造并传播疫情谣言

2020年7月17日,有网友报道牟星(女,汉族,33岁,户籍:陕西省Xi市)在微信群中捏造并传播“克拉玛依已确诊病例”的谣言信息。经查证属实,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了邢警告处分。

案例三:阿克苏地区网民李、捏造并传播疫情信息

2020年7月17日,有网友报道李(男,汉族,28岁,户籍:河南省南阳市)和(男,汉族,23岁,户籍: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在微信群中编造并传播“沙雅县将于下午关闭”的谣言信息。经核实,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4:乌鲁木齐网友金茂捏造并传播疫情谣言信息

2020年7月18日,有网友报道,金(女,汉族,64岁,户籍: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捏造并散布谣言,称“乌鲁木齐市COVID-19肺炎疫情是由无名女尸未经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从哈萨克斯坦入境所致。”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金进行了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

案例五:乌鲁木齐网民沈某散布疫情谣言

2020年7月19日,有网友报道称,沈(男,汉族,64岁,户籍: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在微信群中传播疫情。经查证属实,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沈进行了处理。

案例六:昌吉回族自治州的网民马传播疫情信息

2020年7月20日,网友爆料马(女,汉族,44岁,户籍:昌吉州昌吉市)在朋友圈子里转发了一条名为“20日上午!新疆一名感染者愤怒地焚烧了公共汽车,并活活烧死了47人。现场尖叫和震惊!!”谣言信息。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马警告处分。

网络信息部和公安机关再次提醒,互联网不是一个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必须通过权威媒体和官方渠道了解疫情信息,不得信任或传播非正规来源和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不得主观猜测、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和虚假疫情防控措施。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我希望广大网民知法守底线,不传播谣言,不相信谣言,不传播谣言,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团结一致,团结一致,赢得这场防疫和控制的战斗。

同时,欢迎网民积极举报网络违法信息,举报有功者将得到奖励。

报告方法:

网站:www.xjwljb.com电话:0991-2384777

电子邮件:xjwljb@xjts.cn微博:@新疆网络报道

微信公众账户:新疆网络报道

报警报告编号:110

短信报警号码:12110

主编: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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