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导致死亡。这个人作为另一个人生活了12年,以避免打猎
正义网海7月29日电(通讯员沈欢欢儿童绘画)在12年的逃亡中,他被一场交通事故吓坏了,他的心更是备受折磨,在无数个不眠之夜辗转反侧。2019年10月2日,该男子前往其临时住所(西藏某地)的警察局自首,讲述了12年前上海嘉定区的一起交通事故。
那人自称赵,但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梁。事实上,他已经去世12年了。2007年1月,赵在老乡宋的车里出去买烟。当他经过十字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受害者王相撞,使王摔倒在地上,然后赵驾车逃跑。事故现场附近的路人看到王受了重伤,立即报警。王因伤势严重,获救后死亡。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赶赴现场调查,迅速找到肇事车辆及其车主宋先生,经询问车主情况,并结合目击者证词,警方确定肇事司机为当时的赵。据宋先生说,赵告诉他,有一次交通事故,当他返回事故车辆,然后匆忙离开。
事件发生后不久,赵逃回了家乡。经过介绍,他找到了家乡的村支书。他要求村党委书记帮他申请身份证,理由是他常年在外工作,没有户口或身份证。当年,由于技术原因,认证系统没有人像比较、逃亡比较等功能。此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证时间正好,别有用心的人趁机钻了进去。村支书以梁的身份为赵出具了假证明,该人死亡时间不长,尚未办理死亡登记证。随后,赵拿着证明材料,冒用梁的户籍资料申领身份证。从那以后,赵以梁的身份生活,然后离开家乡,在全国各地游荡,直到2019年10月在西藏自首。
经调查,事发时赵无牌驾驶,1992年至1993年取得市驾驶证。但是,赵的驾驶证到期后没有再续,事发时他的驾驶证已经到期。经认定,赵应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赵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他驾车逃跑,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他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5月6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