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职: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监督和陪同延河县扶贫工作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派出的第十六纪检监察组,按照省纪委、监察厅清理扶贫突出问题的要求,以“再监督、再检查、再检查”的职能定位,两次联合其他派驻机构到延河县开展跟踪监督工作,为推进延河县扶贫责任、政策和工作措施的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
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两个保证、三个保证”和饮水安全、农村工业革命、贫困户建卡、扶贫搬迁、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干部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到县乡两级部门、贫困农户进行走访座谈、查阅资料、查账、抽查,确保行业和地方整改相互确认,整改效果有效。
“我们密切关注问题清单中所列‘点’上的具体问题,逐一检查各村整改落实情况,了解群众对问题整改效果的评价,督促延河县一个一个关注问题,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据第16纪律检查监督小组的负责同志说,他们
不仅要在检查已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发现新问题并将其列入问题清单,不断“回顾”新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反馈,做好实际、细致的监督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地位,加深认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加强严格纪律……”经过跟踪监督,第16纪检监察组进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客观的分析研究,向延河县委、县政府提出了7个方面的扶贫工作的10条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扶贫突出问题的跟踪监督,延河县扶贫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不断推进,问题清单基本整改完毕,整改取得显著成效。它确实有助于帮助,确实有助于作出真正的改变,促进了执行,并有力地促进了延河县按时和高质量地赢得了与贫困的艰苦斗争,并提高了质量和效率。
“90天的窗口期已经结束,但监督检查不能停止。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为最后一战提供有力保障。”派驻第16纪检监察组的负责同志说。
(省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派驻第十六纪律检查监督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