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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做好录取通知书寄递消杀 不得投递至快件箱自提点

原标题:两个部门要求录取通知书必须投递并销毁,不能投递到快件箱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8月3日消息,为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

原标题:两个部门要求录取通知书必须投递并销毁,不能投递到快件箱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8月3日消息,为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考录取通知书投递工作的通知》。建议地方教育、邮政部门、高校和邮政企业从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投递管理、保证准确投递、优化新服务、做好防疫和查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

根据通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和高等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考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制定录取通知书送达专项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高校录取通知书的送达纳入当地招生监管范围。

通知强调,高校要完善录取通知书的投递管理制度,必须采用邮件投递方式,确保整个投递过程的查询性、可追溯性和邮件安全性。邮政企业要为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投递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分头封袋,保证投递的及时性。要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安全控制,确保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安全送达,坚决杜绝录取通知书的丢失和损坏。为确保准确送达,应严格遵循送达和接收录取通知书的流程。原则上,“我会亲自签收”,不应该送到智能快件箱(信箱)、投资自筹点、物业或收发室等。要求高校和邮政企业严格执行COVID-19中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通知要求高校要优化新生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录取制度,并在录取通知中详细介绍学生资助政策,以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录取。严禁高校和邮政企业在邮件中夹发录取通知书,不得携带与新生报名无关的商业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严禁夹寄不符合投递要求的其他物品,严禁向新生收取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费用。

主编: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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