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交通事故处理的进展可以在网上查询
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60办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交通管理服务”,自8月1日起,我省提供了交通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
据了解,自今年3月1日起,这一便利措施已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六省(市)实施,已为近10万起交通事故生成19.4万张查询凭证。为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从8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西、广西、海南、贵州、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13个省(区、市)开展第二批试点。
查询主体包括事故当事人、事故车辆所有人和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事故当事人包括事故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的代理人。
查询内容为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除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以外的交通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提供在线查询服务。事故处理进展查询内容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检查鉴定、拘留、事故认定、申请复核、复核结论、损害赔偿调解、逃逸事故调查、事故结案等10个处理环节。事故处理结果的查询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审查结论等法律文件。
询问获取凭证的方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事故时,会通知事故当事人或事故车辆所有人以及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的人员,让他们可以在线查询事故处理的进展和结果。询问对象为事故车辆所有人和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查。根据规定,您可以为他们制作和发放查询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询代码、责任和义务等。查询者应妥善保管查询凭证,防止信息泄露。事故所涉及的各方都不需要申请,交通管理部门直接为他们出具查询凭证。
在线查询方式:用户登录“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后,进入【业务中心】,点击【事故处理进展及结果】,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代码,查询事故处理进展及结果;登录互联网平台(*.122.gov.cn)的网页版本后,用户进入[我的主页],点击[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代码,查询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李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