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纪委网站8月12日报道,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员会了解到,今年1-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煤领域信访831件,问题线索1405条。立案167件,严肃查处自治区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杰等12名局级干部,督促有关部门追回税费67.32亿元、采矿权价款48.36亿元。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煤炭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升级、指定、领导、监督、整改一批的“五批”案件查处机制,进一步推进了涉煤案件的查处工作。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认真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密切关注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加大对涉煤领域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夯实专项整治责任。自治区纪委监察委员会主要领导深入相关盟市进行了四次实地考察和监督,约谈了两个盟市和三个直属局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加强了责任链的整体协调和压缩;加强与司法、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制定《煤炭资源领域国有资产流失追回操作指引》、《煤炭资源流失认定工作方案》、《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建立规章制度,堵塞漏洞。
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查重点是煤炭资源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7个盟市、4个煤炭相关司局、3个煤炭相关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和指导7个盟市成立21个专项检查组,对237个煤炭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查。专项巡视组发现涉煤问题2023个,涉煤线索700条,向被检查地区和单位移交银行设立、改革等事项150件。今年1月至7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鄂尔多斯市党委书记、原煤炭局局长郭、等34起县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给予158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来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
内蒙古推进煤炭相关问题整改,税收和采矿权收入超过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