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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中院发放全市首张《离婚证明书》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全市第一份离婚证明 8月12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厅集中服务,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向决定离婚的当事人王出具了《离婚证》。这是秦…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全市第一份离婚证明

8月12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厅集中服务,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向决定离婚的当事人王出具了《离婚证》。这是秦皇岛市法院签发的第一份离婚证书。

《离婚证》是指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解除和解除时间的证明。《离婚证》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有效法律文件的案件号、文件生效日期等。,并加盖法院公章。《离婚证》没有涉及案件事实,也没有披露离婚诉讼的细节,方便了离婚后双方处理很多事情。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全市两级法院实施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制度,统一制作离婚证。

离婚证书制度的实施是秦皇岛市法院积极践行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宗旨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也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司法审判的温度和人文关怀。

文章来源:河北法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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