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南部:澄清31名被诬告的干部的姓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针对村支书张某反映的群众反映的‘以权谋私、广交亲友’问题,经过调查核实和综合判断,反映的问题是不真实的。我希望板桥村“两委”和张谋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为全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贡献力量…“最近,黔东南州岑巩县纪委和该县泗老镇纪委都在板桥。
这是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澄清虚假举报和控告的缩影。
近年来,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清名务实之路,严肃查处虚假举报、诬告等行为,坚决支持和鼓励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廉洁从政的干部。
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及时制定并颁布了《黔东南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四制实施办法》,有效规范了信访工作流程,引导干部群众如实、实名举报,充分保障了举报人的监督权利,维护了信访秩序,从源头上杜绝了诬告、谎报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强和组织人事、审判、检察、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线索传递机制和协作机制,经常沟通重要信息,加强工作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恶意举报行为的查处工作。对于在创业过程中受到诽谤或诬告的干部,要认真把握查证的时机和方法,切实做到“三及时”,即及时处理不准确、无根据的报道,及时澄清事实,依法依纪及时追究恶意诽谤和造谣的责任。
到目前为止,泉州市已有31名被诬告的领导干部得到了澄清和纠正。
榕江县李乐镇萍乡村村民杨某未能购买村里的宅基地。他认为村委会副主任是一个障碍,于是他去了州、县的许多部门,反映“为官不为民做主,强迫人民送他钱和礼物,在村里结伙”等问题。经过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是不真实的,最后请愿得到了解决。镇党委和纪委对杨诬告陷害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如果有问题,坚决查出来。如果没有问题,应该及时澄清。这不仅是群众的“坦白”,也是干部的清白。”泉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认真调查核实收到的举报,实事求是地得出结论。他们旗帜鲜明地支持和鼓励敢于承担责任的干部,让干部们轻装上阵,振奋精神。
天祝县监察委员会、三穗县纪委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制定了信访分类制度,加强了对信访的分析判断,准确区分了“打了烙印”的信访,打击了“恶意诬告”和“诬告”,大力推进“信访澄清”工作。
凯里市监察局、台江县纪委及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信访调查,全面、准确、客观地掌握举报问题的真实情况,通过召开澄清会、发布说明通知、通知党组织等方式,及时澄清和纠正虚报党员干部的姓名,做到群众了解、干部清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容错纠错等相关机制的落实,明确名称,坚决为诬告者亮剑,为官兵提供支持,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火力打好反贫困攻坚战。”黔东南州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