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安局查处了19名违反法律法规的警察
据平安哈尔滨消息,哈尔滨市公安局在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工作中,坚持向内看,严词带头,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了19名违法违规民警。
1.崔屹,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队长,正处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非法收受警察贿赂,涉嫌受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2.秀蔡邕,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领导,正处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投资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已移交司法机关。
3.李雨霏,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第三大队队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非法持有枪支,徇私枉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4.刘勇军,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级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数额较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张,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队长,副处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数额较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范立东,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松山路派出所所长,副处级。作为邪恶势力的“保护伞”,他被怀疑滥用权力,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已被移交司法机关。
7.于志强,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治安大队警官,研究员。以余志强为首的罪恶犯罪集团利用洗浴场所组织卖淫,并以威胁、恐吓、侮辱、殴打等暴力手段进行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8.邵庄,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第二刑侦大队第四中队队长。涉嫌敲诈勒索、严重违纪违法的,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魏欣,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李群派出所副所长,二等公安局长。涉嫌开设赌场,严重违纪违法的,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杨文忠,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工农派出所所长,一级公安局长。涉嫌滥用职权、严重违纪违法的,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刘东,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监察支队第一看守所民警,二级警备队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吸毒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2.刘彦铁,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官,二级警备队长。刘岩特滥用职权,为黑社会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建立攻守同盟提供便利,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在他已经被转移到司法机关。
13.何亚才,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官,三级公安局长。涉嫌寻衅滋事、严重违纪违法的,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4.宋勇,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古巷大队警官,一级警官。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超越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非现场处罚不得分业务,犯有滥用职权、严重违纪违法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5.王佳,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利民派出所所长。王佳在处理黑帮妨碍公务案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构成玩忽职守罪。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16.陈,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治安大队队长,正科级。陈在处理涉黑赌博案件中犯有滥用职权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7.张鹏,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姚堡派出所所长。处理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玩忽职守,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案件,现已移交司法机关。
18.何连海,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利民派出所副所长。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鲍培明,男,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看守所民警,二级警督。因酒后驾驶造成对方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他犯有危险驾驶罪,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被解除公职,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哈尔滨市公安局将在继续实施中继续整顿政法队伍教育,进一步推进党对警察的全面严格管理,处理好警察违法违纪问题。如果有案件,我们会进行调查,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它将建立一个公共安全铁军,可以信任,可靠和保证党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