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用监督之剑保护青山绿水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沿着木板路走,你可以感受到海浪、树木和红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映入眼帘,有效的治理使仪陇湖高原湖泊充满了生机。
近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从职责出发,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强化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实践了“青山在,青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重点检查整改责任是否落实,生态环保部门是否各司其职……”国家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成立了7个检查组,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员“回头看”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上级监察员在思想认识、政治立场和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反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国家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精细化“扫描”,重点开展“逐点”和“交叉式”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审批、监察、执法、服务等部门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限期整改、责令整改,用钢铁纪律和铁律守住青山绿水。
蒙自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居民监督的“探针”作用,对职能部门进行跟踪监督,以严格的纪律保护美丽的自然生态。
弥勒市纪委监督委员会已将党政领导班子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环保部门的巡查和“回望”工作,努力防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石屏县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为监督重点,组织专项纪检监察,对工作滞后的干部进行提醒和约谈,积极安排环保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异龙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通过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异龙湖水质持续改善。县纪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管和问责力度,为持续捍卫蓝天、碧水、净土,打造美丽宜居的石屏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龙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