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了严格控制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的措施
来源:四川日报
8月26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该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以加强和改善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质量管理。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以来,我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施工质量标准低、过程控制不严、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通知指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部要对规划选址、规划设计方案(房屋间距、建筑朝向、公寓布局、绿化及配套设施等)进行审查。)的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审查,满足居民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深入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设计和验收,确保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不低于普通商品房。
通知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主要责任落实情况,提出建设单位应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建议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验收和重要分支机构(子分支机构)竣工验收监督。
在完善长效机制方面,《通知》明确提出,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记录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使用后的投诉处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保障性住房永久性标志,并接受社会监督。(记者张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