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对行政纪律法的深刻理解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巴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自治区纪委“三个一”的学习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学习与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向深入、细致、务实的方向发展。
“行政处罚法规定了立案、调查、处罚和执行,统一了处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期限和适用规则,为纪检监察干部规范政府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焉耆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何恒军在谈到自己的学习经历时说。
为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能随时随地学习和运用好《行政处罚法》,和硕县、焉耆县纪委监察委员会采用“网上自学+网上教学+讨论交流”的方式,确保理论学习不脱节,正常工作不中断。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钉住”网上课堂学习《行政处罚法》,利用微信平台搭建网上学习答疑系统,并推出“日常测试”小程序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督促干部不要学习落后,及时检验学习效果。
“纪律,精通纪律。欢迎收听今天的党纪法规“云中课堂”。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很高兴认识你!今天讲座的内容是《行政处罚法》的第五次解释……”
且末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创建的“云教室”从周一到周六晚上用两个小时在“钉子”党支部组、微信组、朋友圈等平台上发布专门录制的《行政纪律法》。解释方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规则》等党纪党纪法规,全面系统化,联系后续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切实提高、
《行政处罚法》列出了公职人员的“负面名单”,这为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执行纪律奠定了关键,也发出了今后纪律将更加严格的强烈信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和理解其本质和实质,实现整合,着力提高纪检监察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霸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Xi小雨,霸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责任编辑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