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看!海南自由贸易港税收优惠措施发布
8月27日,海南省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一个纳税年度,海南的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或者是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端人才;或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名单(紧缺人才名单由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发布,并适时更新),实际个人所得税负担超过15%的,予以豁免。海南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名单管理。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还需连续在海南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含本年度12月份)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1年以上。对于不能缴纳社保的境外人才,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关系证明就足够了。
优惠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中央电视台记者毛鑫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