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媒体:台湾约10个县市制定了《食品安全自治条例》,禁止瘦肉精进入市场,最高罚款2亿元
民进党当局最近宣布开始进口美国猪和牛,这在岛上引起了争议。据台湾“联合报网”30日报道,目前,台湾约有10个县市制定了《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规定瘦肉不得进入市场。在民进党当局制定另一项法律法规之前,这些县市政府都表示将根据“自治条例”加强检查和处罚。台中市和嘉义市的最高罚款额均为2亿元(NTD,下同),并可连续罚款。
据报道,台北、台中、桃园、彰化、宜兰、竹仙、嘉实、云林等县市已在《食品安全自治条例》中规定猪肉中克伦特罗零检出,违者将受到处罚。南投县也通过了《食品安全自治条例》,但由于台湾的“卫生福利部”没有参考,该条例一直没有实施。
台中市卫生局局长曾子珍表示,台中市的《食品安全条例》要求猪肉和猪肉制品必须零检测,否则将被处以最高2亿元的罚款,并可能被连续处罚。伽师卫生局副局长廖表示,此次检测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进行,猪肉中检测不到莱克多巴胺,违者将被处以6万至2亿元的罚款。
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表示,台北市的《食品安全条例》原本规定,除非民进党当局宣布该条例无效,否则禁止销售含瘦肉的肉类,如果各县市没有违反当局的法律法规,则仍以县市的法律法规为主。
在前任县长林从贤的时代,依兰县就有了《依兰县饮食健康权自治条例》,规定该县销售的肉类及相关产品不得检测B受体激素。宜兰县卫生局局长徐乃威表示,这项工作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最重要的考虑是人民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