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标题:老人的心是开放的
正义网消息(通讯员马)非常感谢你,解开我的心结日前,辽宁省丹东市检察院第五检察员赴沈阳宣读终审判决时,这位84岁的老人多次向李表示感谢。持续多年的行政纠纷终于得到解决。
李1965年在丹东从事电气工作,1988年评定技术职称。工厂推荐他当工程师,但是市工作委员会的评估没有通过,具体原因没有说明。这件事在老人心中打了个结。
“我参加了1983年的培训班,达到了职称评定的要求……”每次想起这件事,李都有疑虑。2000年退休后,李一直在用当年的文件《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培养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试行)》进行申诉。他认为他符合要求,他应该说他没有通过评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回复解释,但他总是不满意。
2018年,李向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法院驳回。随后,上诉和重审申请被驳回。2020年初,他向丹东检察院申请监督。
自1988年职称评定至今已有30多年。为了查明事实,检察官和助理反复审阅了案卷材料,查阅了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并到有关行政机关了解了具体答复,并多次与有经验的律师沟通。最后,检察官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没有法律监督。
然而,如何解决这位老人多年来的心结,已经成为检察机关的一个难题。这不仅涉及国家职称评定政策,还涉及行政诉讼的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帮助李找出当年未能通过审查的具体原因以及法定的监督情况。
专业问题应该由专业人士来解释。丹东市检察院于6月底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两位律师耐心地根据李持有的文件解释了“职务聘任”与“职称评定”的关系。“通知规定了职务聘任,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是不同的概念。这是职称评定后的岗位培训……”“被提升的工程师的资格是大学学位,或者符合‘不受任何限制地选拔人才’的条件…这两位李老,
“如果我没有遇到它,为什么我当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至于答复,通常是通过传递发出的,而未能通过通知的程序是不送达的……”
“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
“虽然对案件的答复来自行政机关,但它是对申诉的解释,而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适用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的法律没有问题.\”
问题的答案、推理和深入的交流终于解开了李的心结。会后,李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