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意见 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 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相关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意见 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 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相关报道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意见,建立国家实施和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合作与配合机制 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切…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意见,建立国家实施和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合作与配合机制

为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实施难点问题的意见》(中法委发〔2019〕1号)中“探索建立全国信息共享和实施监督法律检查平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对实施工作的法律监督,不断提高实施规范化水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实施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合作与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就建立国家实施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加强合作与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等问题进行了部署。《意见》的颁布极大地提高了实施法律监督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根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建立各自的监督体系,并相互衔接,构建国家实施和法律监督平台。工作平台建成后,检察监督意见的提出和处理以及案件信息的传递都通过工作平台进行操作和传递,并从工作平台中提取相关统计分析数据,实现了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在线化。

《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应当突出重点,重点监督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执法行为。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检察监督意见,依法立案办理。案情复杂、有争议的,应当举行听证,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人参加听证。原则上,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提出的检察监督意见,在人民法院作出答复前,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此外,《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检察监督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规则和程序,填补了部分环节的制度空空白。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要将检察监督意见的办理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加强执行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

工作平台的建设分阶段进行。目前两校正在努力进行各自系统的建设和改造,为下一步系统对接和运营打下基础,力争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部署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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