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盐城亭湖区:双向通报,协调推进“两个负责”
来源: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
“詹院长,在我们的日常监督中,我们发现有一个问题,就是退休法官在区里担任诉讼代理人违反了规定。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强离职两年的法官和离职三年的领导干部的任用管理,纠正此类问题……”“陈组长,这个月,我们对司法机关内部人事提审案件的记录进行了一次自查,并提醒四位有问题的人好好谈谈……”
近日,在盐城亭湖区法院召开的月度廉政分析会上,区纪委监察第十纪检监察组与区法院“面对面”汇报了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了“两个责任”。
为推动派驻机构党组(党委)与驻地单位同舟共济、相互促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在全区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双向通报制度,印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事项双向通报暂行办法》,明确16项双向通报内容。灵活运用即时通报、定期通报、集体讨论、个别沟通等形式,及时交流意见,加强信息交流,通过协调、协作和互动,促进形成全面严格管理的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据悉,今年3月以来,区纪委、监察厅派驻的11支纪检监察队伍与被监督单位进行了94次双向通报,使用“首表”处理115人次,立案34起。(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