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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龚秋桂一审获刑超16年

原标题:参与串通投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原湖南省闽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龚秋贵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以上 2020年9月15日,益阳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对原沅江市自然资…

原标题:参与串通投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原湖南省闽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龚秋贵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以上

2020年9月15日,益阳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对原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龚秋贵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串通投标罪公开一审宣判。

龚秋贵于2019年5月27日被益阳市沅江监督委员会拘留,经益阳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月4日被益阳市公安局鹤山分局逮捕。2020年5月20日,益阳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0日,鹤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龚秋贵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91.7688万元,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龚秋贵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法定收入,不能说明来源财产为1276.51754万元,差额极其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被告龚秋贵非法收受投标人财物,帮助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鹤山区人民法院9月15日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龚秋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260万元。二、被告人龚秋贵违法所得3568.02154万元被没收上缴国库。

负责编辑:吴晓东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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