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沧:坚持宽严相济做好纪律处分”文章的后半部分
来源:临沧市纪委
“我完全同意县纪委的处分决定,因为我的处分行为给单位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和损失,我深感自责,甚至自暴自弃。关键时刻是组织起来救我,感谢组织给我机会改正我的错误,我会更加珍惜它,翻开新的一页……”这是最近郧县一名受处分干部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公告。
近年来,临沧市纪委在加强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的理念,扎实做好纪律处分的“后半篇”,让纪律处分既有“力度”又有“度”,有效实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好效果。
坚持使用典型案例现场教材,选择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在犯罪单位职工大会上通报情况,宣布处罚决定,同时进行警示教育,将处罚决定现场变成警示教育场所。永德县纪委组织卫生系统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会议,向原县疾控中心主任杨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决定,开展以案带警的警示教育
“在下达每一个处罚决定之前,我们都需要与犯罪单位的领导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深刻反思,找出不足,从思想认识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市纪委案件听证室主任表示,处罚决定送达后,不仅通报和说明了违纪行为的定性和定量依据以及处罚结果,还帮助犯罪单位分析和找出案件原因,找出体制机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提出处理和整改建议。
同时,要加强对受处罚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对受处罚人员开展热情的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卸下思想包袱“在我因为我的错误而受到惩罚之后,我曾经是被动和沉闷的,但是组织没有抛弃我或者放弃。它主动与我交谈,关心并鼓励我,增加我改正错误的勇气,并恢复我对工作的信心……”当纪委和监察部的工作人员回访时,一名受到处罚的市级单位干部说。
此外,市纪委和监察局还对全市党纪政纪和行政处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自去年以来,共有132名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随机挑选出来执行。发现处罚决定不规范或不到位的问题有50个。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限期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反馈监督检查结果,共同研究制定了《临沧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纪律处分决定实施办法》,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和纠正纪律处分实施中的“打折扣”和“逾期”问题。
“案件查处未尘埃落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警钟长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后半篇’坚持纪检监察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着到哪里,有力地查处了一个,震慑了一批,教育了一批,努力营造了一个政治生态清新、局长创业的良好环境”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