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府新闻:中北高新区清徐经济开发区试点“标准土地”改革
工业项目首先要有土地,但企业拿到土地后,通常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从立项到开工的各种手续。将来,这种情况会改变。市政府办公室9月24日发布的《太原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用地”改革试行方案》指出,企业取得土地并按规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并公开后,即可进行设计施工,加快项目落地。该文件将从11月1日起实施。
该计划旨在优化经营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简化、优化和规范工业项目土地供应程序,实现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受益企业的有机统一,积极服务、积极行动,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试验区为太原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徐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项目,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推广。
土地出让前,按照政府统一的服务要求,完成对拟出让“标准土地”区域的区域评估,设定投资强度、能耗控制、环境标准等指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企业争地后,实行双承包管理,即分别与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用地投资建设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标准、绩效标准、指标评审办法、承诺、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企业中标后,应根据具体项目标准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公示后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以加快启动项目的落地。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