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设立副学士学位能否提高高职教育的地位和吸引力?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近年来,高职院校设立副学士学位的话题引起了很大的讨论。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66号建议的批复》,其中透露,在下一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时,将把这个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统筹考虑。
出发点不应该仅仅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设立副学士学位的建议已经提出多年,但一直未被采纳。一方面涉及到法律的修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设立副学士学位的实际效果产生怀疑,不仅不能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反而加重了学术情结。在高等职业教育中设立副学士学位,出发点不仅要通过学位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还要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平等发展。
早在2014年,我国高职院校就授予毕业生“工程学位”。为了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试点改革和探索,在毕业典礼上授予毕业生“工程学位”,类似于其他发达国家和香港高等教育授予的“副学士学位”。
但是这个“学位”并没有得到教育部的认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国的学位制度规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个等级”,没有副学士。要授予副学士学位,必须修订《学位条例》。在不修改《学位条例》的情况下,不承认每所学校自主授予的“学位”。
至于授予高职院校毕业生副学士学位,支持者认为这样可以增强高职院校的吸引力,让高职院校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一样,既有毕业证,又有学位证,增强荣誉感。然而,这也受到了质疑。
反对者认为,授予副学士学位并不能提高高职教育的吸引力,在具有“学术情结”的教育评价体系中,副学士学位仍然比学士学位低一级。就像非全日制研究生一样,授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与全日制的一样,只是因为“不完整”而被用人单位视为较低层次的学历。此外,授予副学士学位可能导致职业学院开办的学校不是以就业为导向,而是以提升其学历为导向。
如果你设置了副学士学位,你需要补充一个学分互认系统
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给职业学院和社区学院的学生授予副学士学位是一种做法。但是,这种做法的出发点不仅要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吸引力,还要为各种教育建立“立交桥”,这需要学分互认和免费转校制度的支持。
例如,在美国,社区学院的学生可以用社区学院的课程学分申请名校录取。进入名校后,不会因为“低第一学历”而受到歧视。读完规定学分即可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
但是在我国,学分互认已经提出多年,但是学分互认制度还没有建立,学校之间也没有健全的调剂制度。我国高职学生不可能转到普通本科院校,有高职课程学分,必须参加高考。在这种情况下,授予高职毕业生副学士学位只会增加一个证书,但并不能解决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的问题。
有人可能会说,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融合,一定会导致中国人人都上通识教育学校的局面。究其原因,是因为通识教育优于职业教育,有一套不科学的评价体系,只评价有学历的人才。这是导致我国职业教育地位低下、吸引力不强的关键因素。很明显,在“只限学历”的架构下设立副学士学位,是迎合“只限学历”,而不是鼓吹技能。
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卓越培养行动计划(2020-2023)》,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资格框架建设,建立各级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识别、积累和转化机制。加快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制定在校期间学分记录规则,引导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户,储存和积累学习成果和技能财富。这只是一个职业教育的“学分银行”,未能开放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实行课程和学分互认。
所以,授予副学士学位不仅仅是多一个证书那么简单,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特别是要废除歧视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评价制度,真正把职业教育作为等同于普通教育的一种教育,而不是比普通教育低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