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漳州:用“活教材”注入“解酒剂”
漳州:用“活教材”注入“解酒剂”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过去的“身边的人”变成了今天的“案中人”,曾经的“身边的事”变成了“活教材”。一幅幅含泪忏悔的画面直接击中了观者的心灵,让每个人在感到难过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
变“查案”为“教育资源”。这几天,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充分利用当地典型案例,编写《警示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失落的心》,组织领导干部分层次学习观看,通过身边的案例讲解纪律规律,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穿透力”和“感染力”。
“影片中的人从‘官场快马’一路走到‘野马脱缰’,再到‘落马’,令人震惊和遗憾。作为一个年轻干部,一定要以此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在正确的人生道路上前进。”漳州市政府办公室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林仲彦看完警示教育片,感慨万千。
“这是一堂生动的警告教育课。我们要以案为鉴,筑起廉洁政治的思想大坝,时刻自尊、自我觉醒、自我警醒、自我激励……”长泰县陈翔镇党委书记谢志峰在观看警示教育片后说。
教室无处不在,总是敲响警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好本地“活教材”,深入查办案件,对同级同类干部进行实战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组合拳”。
“一人不贱,全家不圆。”近日,在诏安县廉政教育基地的模拟监狱前,看着落马干部下狱后家属悲痛欲绝的短视频,前来探望的干部家属深受感动。县里组织副厅级以上干部家属分批走访,积极引导他们经常打击家属的“清廉作风”,做好家属的“老实人”。
去年以来,诏安县廉政教育基地精心挑选和展示了当地的违纪违法案件,并通过对身边事物的深入分析和反思,警示全县党员干部吸取教训,以澄清案件。据了解,该基地自开放以来,实现了县、村两级公务人员的全程覆盖。
警钟长鸣,重在针对性和震撼性。长泰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根据不同的系统功能和不同的对象特点,对典型的因岗、因人、因时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分析判断,在全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开展了差异化、个性化的“送纪律送法律”活动。东山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做了足够的工作,公布了处罚决定,并向各犯罪单位公布了处罚决定,督促其领导小组召开专门的民主生活会,分析找出不足,把处罚决定“一张纸”变成了警示教育“一课”。
县住建局漳浦县纪委纪检监察组狠抓关键环节,盯紧“重点小众”。在重点项目启动前,联合驻地部门为重点人员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襄城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开展“滴灌”警示教育。
推进警示教育向基层党员干部延伸。南京县山城镇纪委组织全镇党员领导、村(居)骨干参加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通报身边的案件,可以以案警示警,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性和责任感。
此外,漳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还将警示教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将警示教育融入到《行政处罚法》等纪律法律的学习和宣讲中,并将其纳入政府机关党建“微型报告厅”专题,经常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螺丝钉”和“发条”,以确保“有纪必先守纪律,有法必先守纪律”。
“重新强调‘案例’必须更加注重‘学习’。我们注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构筑思想防线,唤醒他们最初的使命感,促进一个不敢腐、不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漳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