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明年起二环路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同时发布了《通知》的政策解读,解读了《通知》的背景和制定依据。根据政策解读,越野移动机械存在机动性强、使用时间地点不规则、适用范围广、种类多、污染控制技术落后、污染物排放量大等诸多问题,正逐渐成为影响空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昆明市出台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但缺乏针对越野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是移动源头管理的薄弱环节。在这种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控制,加快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止区域,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根据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二环路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编码和登记。管理方面,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应急救援和救灾工程中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相关措施的限制。(昆明日报记者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