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涪陵:检察建议帮助修复南方高速公路
重庆涪陵:协助修复南方高速公路的检察建议
在建筑工地连环盗窃案之后…
“检察官同志,非常感谢。接到你的检察建议后,我们采取了防范措施,没有发生盗窃事件。”日前,贵州建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人介绍,正在回望的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分院院长朱。
2019年10月至12月,村民李克多次到南良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偷钢筋、角钢等,后又请妻子胡雨帮忙将偷来的钢材卖给钢材收购人冯。他卖过4次赃物,共收到28174元,其中胡雨帮助卖过3次赃物。贵州建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向涪陵区公安局报案。2020年3月5日,李克、胡雨被捕,被绳之以法。4月27日,该案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他们共同返还了3万元赃物,贵州建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涪陵区司法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认为李克、胡雨具备申请社区矫正的条件,建议将其纳入社区矫正。
5月25日,涪陵区检察院对李克、胡瑜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李恪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胡雨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但在办案过程中,2020年4月至5月,南良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发生偷钢案件11起,涉及增福乡4个村13名村民。“这一系列盗窃案件的原因,除了村民的贪婪,也反映了建筑公司的监管漏洞。”处理此案的检察官认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罪行再次发生。
6月2日,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向贵州建桥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及时回收物资。第六分公司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组织人员加班搭建了4个专门用于堆放材料的仓库,分别堆放新材料、可连续使用的旧材料和废旧材料,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同时,与当地政府、派出所、村社充分沟通,做好宣传、整理和现场物资损失统计,及时运送闲置有用物资,并指派专人配合公安机关追回损失。
6月10日,涪陵区检察院白涛检察院办公室会同增福镇政府,在镇政府会议室召集当地村民和桥梁建设公司相关人员,开展普法防宣传。朱丽莎·布里斯曼(Julissa brisman)对盗窃的相关法律知识做了通俗易懂的解释,引导村民理解“拿走自己的以外的东西就是盗窃”,以及盗窃的相关法律后果。通过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在农村普及法律的努力,增福乡南良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偷钢犯罪得到遏制。目前项目已接近最后阶段,华南两条高速公路即将通车。
(文中当事人均为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