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府服务“跨省管理”需要更多“落地协议”
李英锋
广东省梅州市行政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江西省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近日签署《江西省赣州市与广东省梅州市行政服务跨省办公室合作协议》,两市县级以上政府服务大厅跨省办公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近日,两地政府服务大厅将设立线下“跨省交流”专题窗口和线上“跨省交流”栏目,将市场主体登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资格证书验证、学历公证、驾驶证公证等高频事项列为首批交流事项。
两个城市分别位于广东省和江西省,通过纸质合作协议搭建了政务服务“跨省管理”的桥梁,也落实了国务院的好政策。今年9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政府服务“跨省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140家国家高频政府服务“跨省合作”名单。有“专职网管”、“异地代收机构”、“多站点联合管理”三种服务模式,“跨省合作”名单完成时间分三批列出
目前,中国有2亿多流动人口,人们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和生活,企业跨区域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在原有的政府服务模式下,个人或企业办理的许多事务往往局限于其原籍或注册地,需要在不同地区之间出差,费用较高,遇到各种不便,因此对政府服务的“跨省合作”需求越来越强烈。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为政府服务的“跨省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持,一些地方或部门的探索尝试提供了经验。在此背景下,《指导意见》回应了社会的关注和期望,指明了政府服务改革的方向,凝聚了政府服务改革的资源和动力。
《指导意见》是推进政府服务升级的核心举措,是深化“配送服务”改革、优化经营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利民利企的善治,有助于消除信息壁垒,促进信息共享,突破政府服务的阻断点,延续政府服务的断点,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个人和企业的工作量,促进劳动力和市场因素的流动。
“天下大事一定要做细”,一个好的政策更需要“赣州梅州政务服务合作模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需要根据“跨省合作”政务服务140项清单制定实施路线图。从每一个细节入手,进行全方位的沟通协商,多点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平台,明确责任,主张任务,因地制宜,排除障碍,强化保障措施。
政府服务“跨省合作”政策的实施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和升级的过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以“线上线下合作”为重点的同时,实施、实践、巩固、拓展、优化,不断扩大合作范围,增加合作事项数量,丰富合作手段,提高合作质量,逐步实现各地政府服务合作。这样一来,异地的公企“跨省管理”就是不当的“异类”,少跑,少惹,少花钱,多便利,多获取意义,产生更好的政策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