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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马鹿等被剔除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农业农村部回应

原标题:梅花鹿、马鹿等。被排除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作出了回应 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通过官方网站回复了NPC代表提出的“所有野生动物均应…

原标题:梅花鹿、马鹿等。被排除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作出了回应

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通过官方网站回复了NPC代表提出的“所有野生动物均应排除在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建议。此前,《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于2020年5月发布,是可以指导动物养殖业的“白名单”。

根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593号建议的批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有33种,其中特种畜禽有梅花鹿、马鹿、绿头鸭等16种。

这些物种在我国自然分布,但养殖历史悠久,人工养殖技术成熟稳定,已形成区域特色品种和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纤维等产品,或满足服务和运动需要,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这些物种的利用模式可以完全取代从野外捕获,而不影响野生种群。

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还介绍,在这些物种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后,对其野生种群的保护仍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理。目前,该部正在与国家林草局合作,加快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并进一步明确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但我国自然分布物种的野生种群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管辖。同时,你和部分代表提出的鼓励特种畜禽养殖企业转型的建议,已纳入《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面禁止非法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重点监管建议。我部将与国家林草局合作,认真研究对策和建议,加强特种畜禽养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技术要求,严格执法监督。

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的建议,农业和农村事务部表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保护,但野生和人工繁殖源均依法纳入保护和管理范围。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活动,现行法律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确实造成了一些地区差异或趋同问题,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混入合法流通渠道提供了机会。对此,我部积极配合林草局,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过程中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力争通过此次修订解决。

负责编辑:吴晓东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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