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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 服务保障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原标题:省检察院发布意见和服务,确保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原标题:省检察院发布意见和服务,确保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近日,省检察院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的六项保障》。《关于六项保障的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体制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推动了地方治理与法治的融合

《实施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治理,积极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的现代高原“大西宁”和城乡协调的“新海东”服务,促进海西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配合行政部门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实施。要积极推进农村善治,严厉打击拉拢引诱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工作。要积极推进牧区集约化经营,依法认真办理企业涉税案件,积极推进河湟流域与柴达木盆地的协调联动,为促进市州优势互补、流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法律支持。要积极推进社区集约化治理,加大司法救助、困难救助和社会康复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的适用率,提高诉讼源头治理效率。

《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帮助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帮助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三年,坚决惩治非法猎捕和买卖野生动物犯罪,及时跟进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要积极服务和促进优质发展,重点服务和加强生态经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和建设飞地经济,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以互联网金融为名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处理培育和扩大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生的公益性损害案件,积极帮助工业企业提高质量和效益。

《实施意见》要求,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法律环境,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青海融入“一带一路”、融入新的国际陆海贸易通道的经济犯罪,依法惩处破坏中欧列车、铁海联运列车正常运行的铁路犯罪。要积极完善改善民生福祉的法治措施,紧紧围绕专项除恶斗争三年长远目标,做好侵犯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人“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推进“健康青海三年行动”实施。(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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