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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司法保障 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原标题:加强司法保护,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湖北法院坚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规范企业涉案财产的处理,依法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审慎实…

原标题:加强司法保护,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湖北法院坚持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规范企业涉案财产的处理,依法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审慎实施涉及企业的经济纠纷,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审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妥善处理各类民间经济纠纷;坚持为企业实施创造“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机制。

省际执行促进案件和解

10月中旬,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民警赶赴云南省昆明市,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羁押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王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湖北江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王某某长期在云南昆明、大理从事商业活动。2014年,王从江汉工程机械购买了两台塔式起重机,价值超过90万元。之后他只付了一部分货款,但是欠了23万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2019年6月,江汉工程机械向荆州区法院起诉王。庭审中,双方自愿就分期付款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一分钱。

今年1月,江汉工程机械向荆州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遗嘱执行人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王的银行账户,并采取措施限制高消费、失信。同时,他向王的债权人发出了协助执行的通知,但王始终不予理睬,拒绝合作。9月底,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得知执行人王手中的一台塔吊即将从昆明某项目工地拆除,执行局高度重视,迅速决定执行人赶赴昆明执行。

10月11日,刘敏和张行到达昆明后,立即追查遗嘱执行人的活动。10月12日,他们通知王到云南江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洽谈。但是,王没有支付货款的诚意,强词夺理,态度恶劣,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行政通过电话联系寻求当地法院执行局的支持,然后将王带至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对其依法采取司法羁押措施。面对法律的威慑力,王的态度逐渐转变,主动认错并向执行人作出悔过声明,表示将用一台塔吊抵充14万元的货款,剩余货款预定一个月内付清,另一台塔吊作为抵押物,并立即与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鉴于王的态度有所好转,积极付款,双方和解。

致力于促进互利的调解

近日,黄冈市罗田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126户农民与两家企业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100多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企业正常恢复生产。

2020年初,罗田县九子河镇旭峰冲村126名农民代表来到罗田法院起诉罗田一家农业开发公司和湖北一家医药科技公司。据了解,该村农民与上述两家企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但企业两年未支付租金。为了拿回土地和租金,农民们向法院起诉了这两家企业。

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罗田法院多次组织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农民和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由于双方分歧很大,调解一度陷入困境。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两家企业受疫情影响,难以复工投产。如果判决的话,不仅会增加企业复工复产的压力,还会让农民很难及时拿回房租。

经调查,被告企业此前在租赁土地上种植了100多亩白芨(有药用价值的植物),并为此投入了大量资金,估计价值约50万元。

评委们以此为突破口,分别为农民和企业工作。一方面为农民整理案情,介绍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说明& # 34;企业发展好了才能还房租& # 34;真相;另一方面,要积极对企业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强化依法管理的意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种植区域的管理,使白芨获得预期的效益,保证企业能够按期向农户支付租金。经过调查人员多次调解,农民代表和企业最终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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