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30.38亿元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5日,记者从四川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四川省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2019年底,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30.38亿元,当年有营业收入的村27745个,比2018年增加4455个,其中当年有营业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5055个,比2018年增加430个,集体成员分红总额达到1.76亿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这对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保护农民权益、完善农村治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首席经济学家廖伟介绍,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2017年开始明确。当初按照及时保质的要求,集体资产在3年左右基本完成,以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基础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5年左右基本完成,并逐步建设
目前,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改革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机构设置和制度完善等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效。41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清理、权属确认和数据上报,15.0299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革,确认成员4027万人。全国系统登记转让集体经济组织33822个,集体资产量化为845.4亿元。
明确改革路径,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据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省农村管理站主任刘志岳介绍,通过试点,四川明确了改革路径,摸清了集体家庭背景,确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获得了一批可以复制借鉴的经验。
在集体资产清查方面,四川省按时保质完成了全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41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查了集体资产基础,明确了资产归属,建立了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总结形成了全国集体资产数据库,为全面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刘志岳说,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四川也建立了登记和代码分配制度,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通过建立会员(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相关制度,完善治理机制;通过充分发挥集体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引导成员探索和加强集体经济,有效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目前,四川已经形成了一批可以学习和借鉴的改革经验,有效地推动了全省的改革。一些地方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管理集体资产。目前,四川已将这些经验和模式吸收到我们的《培育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方案》中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下一步,四川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改革顺利完成,包括全面推进改革试点、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推进地方立法等四个方面。按照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四川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指导各地全面推进改革,确保到明年10月底全省各项改革任务如期优质完成。
在推进地方立法方面,四川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治理机制、管理运行等关键问题进行立法研究,为《四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颁布做准备,为国家立法贡献地方经验。
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记者从会上进一步了解到,今年以来,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事务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和省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成都、宜宾、巴中、南充等地进行了立法调研, 并对前一期上报省法制办的《四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进行了补充完善,已正式上报2021年立法规划项目。 下一步,根据省人大和司法部门的立法规划和要求,继续开展相关研究,积极推进地方立法进程。(朱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