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副省长半夜被撤职受审,最近六年“停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7日宣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就原党组成员、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茜受贿案举行公开审理。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状告:2006年9月至2013年10月,李茜利用其常委、保定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理市长、保定市政府市长、衡水市委书记等职务之便,在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承包等事项上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5048万元。
李谦(中)受审。图源:京法网事
长安街省长(微信ID: Capitalnews)注意到,检方指控李茜在2013年10月份担任衡水市委书记期间受贿,6年后于2019年8月被免去河北省副省长职务。
在过去的六年里,李茜“洗手不干”了吗?中国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彭新林告诉省长,从以往处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经验来看,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不能排除李茜过去6年没有受贿,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证据不足。
彭新林指出,进入起诉审判程序的案件,必须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不符合这个证明要求,比如证据不足,行为不符合法律认可的标准,就不能起诉。
一般来说,贿赂往往发生在两个人之间,而且过程相对保密,更多的是依靠口头证据来定案。客观证据相对匮乏,取证非常困难。在侦查阶段,如果其中一人已经死亡,或者其中一人在没有其他客观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否认犯罪,会影响定罪。
因此,李茜可能在过去六年中受贿,但目前掌握的证据不足以起诉。最终检方决定从2006年9月至2013年10月受贿罪,这恰恰是实事求是的法治精神。
李茜1960年3月出生于河北石家庄。他在石家庄工作多年。2001年赴保定,任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2010年1月出任保定市市长,2012年12月调任衡水市委书记。
2017年3月,李茜升任河北省副省长,4月退休担任衡水市委书记。
2019年8月27日深夜,李倩官方宣布“落马”。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连续“打死老虎”,4天内查处了3名省部级干部,其中包括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健、原河南省副省长光绪。
2020年1月,李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过调查-
他失去理想信念,放弃原有使命,堕落堕落,自我贬低,对党不忠不诚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安排和参与超标准公务接待的;
收受礼品、馈赠,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愿意被“猎捕”,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等方面为他人牟利的。,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生活腐败,金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