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解开古代老人心中的“枷锁”
日前,日照市检察院检察员加拉一行前往徐家回访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年过花甲的徐热情地拉着检察员的手,一边说着家里的近况,一边叫他们赶紧进屋。他和第一次见面时的感情完全不一样。
2014年秋,徐向民政部门申请为其在解放战争中牺牲的义兄(已被政府批准为烈士)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证明书)》。民政部门收回补发的烈士证明书后,徐起诉法院,法院责令民政部门履行相关职责。
2018年3月,在民政部门再次补发徐的《烈士证明书》后,他以自己和父母应享受烈士待遇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责令民政部门支付烈士抚恤金及相关待遇。
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和再审法院均认定,徐不属于依靠军人生活的父母、配偶、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弟妹的家庭,其父母于1988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前死亡。当时行政机关没有负责军人抚恤优待的职责;同时,相关目击者也证实,徐的父母曾被当作烈士对待。因此,法院驳回了徐的诉讼请求。
徐不服,向日照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公诉人认为,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法院驳回徐的诉讼请求的决定并不不当,不符合监督条件。
简单地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虽然法律上没有错,但会使程序继续空,既浪费司法资源,又消除当事人的冤屈。
为了从实质上解决这一行政纠纷,考虑到当地东港区检察院熟悉民情,方便邻里,日照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由市、区两级检察院组成的联合工作组,一案处理,对案件涉及的行政纠纷进行判决,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解释推理等工作。
从春末到炎热的夏天,办案人员赶到徐所在的乡镇村委会进行调查取证,与他长谈,讲解法律,讲道理。在调查人员的心理指导下,徐的心渐渐开阔了。
在走访过程中,检方了解到,徐现年75岁,身患疾病,生活困难,家中部分旧房倒塌。出于对烈士的尊重和对亲人的关怀,检察机关及时将许一案移送我院第七检察室,由该室负责起诉、申诉和司法协助,希望能给予协助。
今年8月,医院第七检察部认真审查了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人家庭现状,组织了案件公开审理,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加了案件公开审查,并对案件是否符合司法协助进行了评议。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原审案件的审理、调查和结论。徐介绍了他的生活状况和困难。同时,检察官介绍了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和协助依据,并展示了走访申请人家属的照片和视频资料。经过审议,听证员同意协助申请人具备资格,应当给予司法协助。
10月12日,检方向徐送去2万元司法救助。徐主动要求罢工,撤回了监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