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察前线|活得光明总比没有强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是督察组的牟组长吗?你好。我是苏克斯村的村民。我是来给你解释问题的。”今年9月的一天,在温宿县恰格拉克乡苏阿村委会的办公室里,村民A发现了检查组,好像很拘谨。
“请快坐下。你想告诉我们什么?”虽然经常遇到主动说明问题的情况,但村民第一天就主动说明问题,让巡逻工作经验丰富的巡逻队长大吃一惊。
“纸包不住火。”a深吸一口气,看着紧闭的房门,鼓起勇气说出了故事:“就是这个东西……”
经过半个小时的交流,检查组组长牟秀薇对所发生的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原来A几年前是村干部。因为村委会距离乡政府较远,为了方便向乡镇提交材料,2014年,村里为他的日常工作支付了一辆两轮电动摩托车。2018年初,阿某辞去村委会工作回家种地,但没有将两轮电动摩托车归还村里,村干部也没有过问此事。某某侥幸使用了电动摩托车,直到检查组来到村里。听了检查组的宣传内容和政策后,心里有“鬼”的阿某更加忐忑不安,整个人也变得无法思考食物和睡眠。犹豫再三,我终于决定主动向检查组汇报我的问题。
“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尤其是你来了之后,我更担心了。现在我把事情说出来,心里踏实多了。”看着如释重负的阿某,组长某笑着说:“你不做错事,就不怕鬼敲门。我们将及时核实您交待的问题,并感谢您对我们检查工作的信任……”
当晚,检查组组长牟组织检查组全体成员召开小组会议,与检查组成员分析了A反映的问题。第二天,检查组成员查阅了苏克斯村集体固定资产档案,发现电动摩托车在2017年和2018年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中标注为“正常使用”,在2019年的固定资产登记台账中标注为“损坏”。但两轮电动摩托车仍由村民A使用,与村委会的固定资产登记有较大区别。
“在村上的固定资产登记账户中,两轮电动摩托车登记为‘损坏’。据我们所知,两轮电动摩托车从2018年初开始被村民A使用。这种情况你懂吗?”面对检查组组长牟的提问,村党支部书记满脸通红,承认自己忽视了对村集体固定资产的管理,并承诺采取积极措施,将两轮电动摩托车纳入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同时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进行整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随后,村民阿某将两轮电动摩托车交还村委会,并在村党委会上进行了深入检查。
当检查组走访A,再次了解他的想法时,A深吸了一口气,说:“活着就是光明的,比蟑螂还强……”(温宿县纪委戴东|责任编辑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