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拟加强对民办学校账户“最低余额”的监管
25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征求公众意见的消息。
通知要求,民办学校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民办学校的收入应及时足额存入学校账户,规范使用和管理,确保收入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办学经费不得挪作他用,严禁“体外循环”、“账外核算”。
民办学校应当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维持办学的资金成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各民办学校申报的最低办学成本,合理设定各学校基本账户最低余额。最低余额应保证民办学校正常运行3个月。
在私立学校开户应向教育当局备案。存款银行应当按照约定对存款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监管。开户行发现账户达到最低余额或发现大量资金流出时,应及时向民办学校和主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通知”。
公众如对本通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12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kmmbjy@126.com提出,或致函昆明市行政中心8号楼588室。(昆明日报记者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