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共卫生等紧急需求可临时免费使用储备土地
来源:四川日报
日前,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如因实施国家和地区公共卫生、地震、消防、防洪等特殊应急要求,需要临时使用储备土地的,储备土地可以无偿使用,直至特殊应急结束,但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各地要根据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优化土地储备计划的调整、审批和备案程序,严格检查储备土地的存量,统筹推进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统一组织储备土地的供应。
对有污染、文物、矿产覆盖、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风险的土地,在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核实、评估和处理前,不得入库。具备供应条件的前期开发储备土地完成后,应纳入当地市县土地供应计划,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供应。储备土地供应必须取得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统一的电子监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