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审查规范性文件,去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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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3件,发现问题2件3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王荣梅报告了2019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
根据法规,市政府以政府令、北京市政府令和北京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发布的法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地方性法规,对特殊事项明确要求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为督促制定机关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2019年将加大审查力度。经审查,2份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一些重大问题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文件中规定的一些事项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有些事项超越了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办公室印发研究意见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请其研究问题的条件,并提出处理建议。目前,区人大常委会已研究并提出处理建议,并计划在今年3月的常委会会议上作出修订。此外,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决议认定存在语言表达不准确的问题,经沟通后及时进行了修改。
此外,截至3月17日,市政府发布的13件规范性文件尚未报送备案,其中北京市政府发布1件,北京市政府发布12件。
责任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