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两年,海南将继续发布此类车辆指标的申请→
来源:海南发布
今天
海南省公安厅发出通知
2021年1月1日-
在2022年12月31日期间,
海南省的单位和个人
新能源乘用车申请增量指标不受限制
为落实《海南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实现2030年“绿色智能出行新海南”总体目标,经省政府同意,12月25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应用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的通知》。
根据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将继续全面放开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资格条件和增量指标数量。申请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和数量不受《海南省乘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限制,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小汽车所有权控制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或向当地控制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乘用车增量指标。
来源:海南新客户,南海网,南方都市报
记者:王
边肖:小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