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韶关市纪委举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南粤清风网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加强警示教育,营造节日氛围,韶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近日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原镇江东堤南小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郭等三人违规给津补贴。2017年至2019年,郭及社区干部、姚通过虚列费用、做假账等方式收取办公费用12760元,非法使用办公费用38000元,企业捐赠3000元,用于支付社区工作人员的加班费和餐费。其中,郭收到8178元,收到7978元,收到7898元。2020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第二,翁源县商业公司总经理陈卫东违反了公务接待和公款送礼的规定。2016年至2018年,陈卫东非法同意动用公款110,156元购买茶叶、饮料等。以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外国交流学生和节日慰问的名义接待公司员工;违反相关规定和程序,非法安排公务接待,涉案金额167613元。2020年8月,陈卫东被党严惩。
3.乐昌市三溪镇鸭高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吃吃喝喝非法公款。2017年至2019年,雅高岭村委会使用村集体资金103,054.2元支付会议和工作餐费用,并购买香烟和饮料。他张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0月,在党内受到警告。
(韶关市纪委)